2015/12/02 06:56

食品業 12/10強制設實驗室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食安新制 陸續上路,配合去年食安法修法,上市上櫃的食品業者、像是做食用油、肉類加工、乳品加工、水產、麵粉、澱粉、鹽、糖、醬油等業者,須在今年十二月十日以前、設置實驗室,並自主檢驗產品。

目前全台有卅八家業者、符合設置實驗室資格,食藥署將於十二月十日之後、進行查廠稽核。若業者未依規定設置實驗室,將依法開罰三萬元到三百萬元。另外食藥署也推出首支食安專線「1919」,本週五開始正式為民服務。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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