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益鈞 報導 / 花蓮縣
另外,將小女童虐死竟輕判12年!花蓮一名黃姓男子,長期對同居女友領養的三歲女童施暴,用棍棒抽打又拿菸燙女童跨下,甚至還用打火機燒女童腳踝,導致女童昏迷傷重不治。花蓮地院經過半年多的審理,將黃姓男子判12年徒刑,但令人覺得弔詭的是,判決書竟然不公開。
才三歲大的小女童,頭上明顯腫了一大包,稚嫩的臉龐也全是紅腫傷痕,手部腳部多處的擦傷瘀青,施虐的竟然是領養女童的親生阿姨,還有她的同居男友,事發在去年六月,女童因為吃飯噎到,全身癱軟,被醫護人員抱上救護車,剛開始女童阿姨還想隱瞞施虐的惡行,院方發現女童傷勢嚴重,趕緊通報警方,警方約談兩人到案,男子這才坦承用煙頭跟打火機燒燙女童,甚至掐住女童的脖子往下重摔,而阿姨也承認,曾因女童不肯吃飯就打耳光管教,經過半年多的審理,花蓮地方法院依傷害致死罪,判男子12年徒刑,女童的阿姨則因供詞反覆,遭判13年6個月,但地院不肯公開判刑理由,也讓人難以接受。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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