夜店殺警案宣判 66人遭起訴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震驚社會的台北市信義區夜店殺警案,一共66人遭到起訴,審理時間長達1年半,今天台北地院一審宣判,主嫌曾威豪、劉芯彤被判8年六月跟九年的刑期,判的最重的是持紅龍柱攻擊薛貞國的許淳凱,被處以13年有期徒刑。其中有48人達成和解,和解金高達3600多萬,但卻有人分41年償還,被害家屬不滿,更說再重的刑期也換不回家人。

一年半的煎熬,夜店殺警案終於一審宣判了,但對家屬而言,卻又是再一次傷害,主嫌曾威豪女友劉芯彤和率眾的蕭叡鴻,三人被判8年6個月,9年和9年半徒刑,而一起來助陣的周譽騰、萬少丞也都被判重刑,其中許淳凱因為持紅龍柱打的最兇,被判13年,會這麼重,看看當時集結打人的狠勁,再看看審理時,有的無故不到庭,有的開庭後態度囂張,更沒有後悔。

法官在判決書也講了,劉芯彤審理過程中故作無辜、設詞狡辯、態度倨傲,曾威豪推諉卸責,敢做卻不敢當,法官也怒了,不少被告和被害家屬和解,48人和解金高達3600萬,但被害家屬卻只收到570萬,很多人根本沒付,更有人選擇分41年償還,包括富少主嫌曾威豪,願意賠償500萬,但分好幾年還,惡劣殺警卻從頭到尾亳無悔意,唯一讓被害家屬欣慰的是,法官認定薛國貞休假到夜店,是因公殉職,薛媽媽情緒激動,只是法庭上再度看到動手打人的被告,真的是再多的刑責,也換不回至愛家人。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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