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春峰 賴瑩綺 報導 / 台中市
執法有兩套標準嗎?台中一名劉小姐向警方檢舉隔壁鄰居的車違規停紅線,員警到場處理,不是馬上開單,而是通知車主移車,警方回覆說因為鄰居停車的位置,紅線沒超過車身的三分之一,不算違停,但劉小姐也照著警方說法,將自己的車停在同一個地方,結果卻被開單拖吊,她說警方執法根本是兩套標準。
一輛黑色轎車停在轉角的紅線上,警方到場卻沒開單,員警不是直接開單,而是呼喊民宅內的人出來開車,這位劉小姐之前就檢舉隔壁鄰居天天打麻將吵得她睡不著,打麻將的人還輪流把車開到她家門口霸佔停了18天,向警方舉發。
住家前有劃紅線照理說不能停車,警方回答她說,紅線沒超過車身3分之1就不算違規,但劉小姐照著警方說法,把自己的車停在同一個地方,卻被開單拖吊,質疑警方和隔壁鄰居有特殊關係。
面對劉小姐指控,警方解釋,打麻將那家人一見到員警要開單,就趕快出來把車移走,所以才沒開,至於為什麼劉小姐的車停在同樣的地方就被開單,警方的說法是,因為開單時劉小姐不在家找不到人,只是,這到底是不是兩套標準?劉小姐已經上訴到督察室,要釐清到底派出所跟這戶人家有沒有特殊交情。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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