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樂陞案,台北地院兩度裁樂陞科技董事長許金龍交保,台北地檢署二度抗告成立,就在颱風夜台北地院傳喚許金龍到案,漏夜開庭審理,直到凌晨4點左右,三度裁定許金龍、維持兩千萬交保,限制出境、限制住居。
許金龍步入法院時不發一語,因檢方不服,認為許金龍的保金,和受害人鉅額損失不相當,交保後有更充裕時間處理資產,將使受害人求助無門。
二度提出抗告高院發回地院重裁,三度召開羈押庭。經過長達3小時半的審理,北院仍維持原裁定,許金龍仍以2000萬元交保,限制出境、住居,並定時向派出所報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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