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家珩 黃昭盛 報導 / 台北市
如果您有在自家門口、加裝監視器,小心侵犯別人隱私。一名男子,不滿鄰居在住家門口,加裝兩支監視器,但自家門口卻被照得一清二楚,覺得沒有隱私,心理壓力很大,向法院提告求償,法官判定,鄰居必須拆除監視器,還要賠償1萬5千元的精神撫慰金。
如果住家門口,被鄰居的監視器照得一清二楚,有人可以接受,有人則覺得生活變得沒有隱私,但因為監視器翻臉,案例層出不窮,男子拿著長棍,狠砸門口的監視器,原因就是不滿鄰居,一口氣就裝了13支,其中一支更是直接對著他們家後門,還有鄰居為此鬧上法庭。
因為不滿周姓女子裝設兩支監視器,電梯、樓梯口,甚至自己家的大門通通都被監控,覺得生活沒有隱私,憤而提告求償,高等法院認為,周姓女子觸法,被判賠精神撫慰金一萬五千元,並要拆除所有監視器,但其實,業者在幫忙加裝監視器之前,都有提醒,在公共空間設置監控系統,要特別注意,別因為要保護自己卻變成妨礙秘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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