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12/27 18:58

裝監視器防賊 鄰居提告判賠4萬

李若慈 葉子杰 報導  / 台北市

  台北市一位張先生為了防小偷,請保全人員在家門口裝了2支監視器,沒想到樓上的鄰居認為行動被監控侵犯隱私,一狀告上法院。鄰居贏了官司,張先生不但要拆掉監視器,還要賠償4萬元,張先生認為不公平還要上訴。

  華視新聞實際在街上找,發現其實從一出門開始,這種不知情的監視就存在你我生活四周,連搭車上班,甚至是下班的休閒活動都被隨時監視,但是很多的社會案件都靠這些監視器來破案。

  家門口走廊就有監視器,進了電梯妳連照照鏡子,看電梯裡面的公告都被拍下來,出門去上班不管走到多小的巷子裡都看得到監視器。一個禮拜7天一天24小時,拍拍拍,走到捷運站準備搭車,車都還沒看到就先看到1、2、3,3支監視器。

  好不容易搭車到了公司,一進辦公室坐下來,辦公室座位右邊也有監視器,就像旁邊多了隻眼睛。但是多少搶案竊盜案,甚至是綁架案都是靠這些畫面。一轉頭定格放大,罪行還有犯罪的臉當場曝光。

  監視器有存在的必要,但是監看畫面跟侵犯隱私只有一線之隔,怎麼拿捏分寸,監視器裝在什麼地方才是爭論的重點。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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