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桃園市
民國59年美國RCA在桃園設廠生產家電,81年關廠停產,後來被發現長年使用有毒性的有機溶劑三氯乙烯等,嚴重污染土地與地下水,導致1500人罹癌、百人死亡,這些員工20年前組成自救會一路靠自己打官司爭取賠償,向RCA等公司求償27億,台灣RCA事件是台灣人數最多,擴散效應最大的環保工傷案,這次最高法院判決也將是未來重大職災案件判決參考的里程碑。
病痛的起點來自民國59年美國電子大廠RCA來桃園設廠,風光員工上萬人被選為外銷的模範工廠,民國81年關廠時,環保局才發現RCA這些年把有毒溶劑都直接倒入土中,嚴重汙染水源。員工這才驚覺難怪外國主管們都喝礦泉水,自己都傻傻喝地下水,又陸續有上百人罹患癌症甚至死亡,這群前員工嚥不下這口氣,民國87年組成自救會,民國93年開始打官司,要跟RCA和美國奇異公司求償27億。
2015年法院一審宣判RCA應賠償5.6億元,二審判賠提高到7億1千萬元,堅持到現在三審宣判,咬牙不放棄20年,這場台灣人數最多擴散效應最大的的工傷案,等到了正義卻也回不到過去,荒煙蔓草的RCA工廠原址就算被判為永久汙染地也成了永遠的傷心地。
民國70年代要念書不容易,許多女生國中畢業就到工廠工作,在流水線上度過流水年華,幫助後來的台灣經濟起飛,但後來的她們卻沒有了未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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