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CA職災官司 一審資方勝訴

 / 桃園市

  廿二年前在桃園設廠的美國無線電公司RCA,被上千員工和居民控告,認為污染讓他們生病罹癌死亡,要求廿四億賠償,一審工廠勝訴讓員工和家屬相當氣憤,今天出面指控RCA枉顧人命。

  員工家屬含淚訴說這幾年以來的煎熬,美國無線電公司在台灣廿二年,光是員工就有二百一十一人罹患癌症,卅二個人死亡,還有更多的人正在和病魔抗爭,當時員工回顧,大量的溶劑流入飲用水,長期下來賠上好幾命當作代價,告上法庭求償廿四億新台幣。

  是什麼樣污染要求這麼高的賠償金,美國無線電公司簡稱RCA,從民國五十九年設場,一直到八十一年關廠,當時主要是生產電視機,廿二年員工總人數高達八萬多人,一千多人生病,平均每八十人就有一個人有職業傷害,這場跨國官司並不好打,台灣勞工一審敗訴,不過權益還是繼續爭取。

  帶著從工廠抽取出來的地下水,象徵一旦喝下肚,人生從彩色變成黑白,家屬還能不能再從新站起來誰都不敢說,因為接下來這場跨國官司,才剛剛開始。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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