災防法三讀通過 散播假訊息重罰!

蔡岳霖 潘建任 報導  / 台北市

立法院三讀修正通過災防法,要小心,若明知為災害不實訊息,卻通報者可處30萬以上50萬以下罰金;若散播災害不實訊息,致人於死,最重可處無期徒刑!同時,也修正國家機密保護法,針對離職涉密人員,出境管制從3年延長到6年,洩漏國家機密最重處15年徒刑!

三讀通過的災防法修正案,就是針對像是三月18號花蓮發生規模6.1地震,立刻有人PO照台北市松仁路裂開了,引起民眾恐慌未來同樣這樣做,不實訊息卻通報最重處50萬元,散播災害不實訊息損害公眾或他人導致重傷者,通通訂出罰則,如果是致人於死最重可以判處無期徒刑,同一天通過的修法還有國家機密保護法。

卸任沒多久前總統馬英九就要赴港演講,被總統府打回票,眼看520境管時間就要到期,國家機密保護法再修法,涉密人員出境原本還可以視情況縮短,不過接下來延長三年境管時間長達六年。

另外像是33條(舊條文,洩漏機密者,處1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 ),新條文增加中港澳並增加刑期到10年以下有期徒刑,絕對機密加重刑期至二分之一最重判15年,還有像是刑法外患罪修正增列條文上中港澳全列入,最重處無期或7年以上,法規修的嚴苛要避免有心人士散布假訊息或出賣台灣。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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