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劇神器GG了! 盜版機上盒業者最可處2年徒刑

追劇神器GG了! 盜版機上盒業者最可處2年徒刑 | 華視新聞
追劇。(資料照)

張原紘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網路時代,每個人不管是手機、還是家裡,都有快速、便利的網路。現代人不再與家人搶電視,也不用守在電視機前等候電視節目播出,只要用網路就能隨選隨播,但這樣的趨勢,卻被不肖業者盯上,以低廉價格、甚至免費的方式提供給民眾盜版內容,嚴重影響著作財產權,立法院16日通過修法,針對提供這類盜版內容服務的業者,將加重罰責,處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併科罰金最高可處50萬元。

台灣司法人權進步協會常務理事、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李家豪指出,這幾年市面上出現了大量的安裝好「追劇神器」APP應用程式的機器,也就是民眾口中所謂的「機上盒」,只需點選各種「追劇神器」APP應用程式,就可以直接觀看。

李家豪解釋,業者有些是讓用戶直接買斷機器,有些是向用戶收取月費,但無論何種方式,透過這些機上盒跟所安裝的APP應用程式,連結的都是龐大的盜版影音資料庫,越多民眾使用這種方式觀賞電影、戲劇,真正的著作權人就越不能透過其創作獲取利潤。

李家豪無奈表示,若沒有人付錢觀賞電影或戲劇了,恐怕就沒人願意花時間、精力跟金錢去拍電影跟戲劇。

針對這類違反著作權法行為,立法院在4月16日通過了著作權法第87條及第93條的修正草案,未來對於符合第87條第1項第8款的行為人,依照第93條第4款規定,將處以2年以下有期徒刑,或科或併科最高新臺幣50萬元以下罰金。

李家豪解釋,未來包含將這些追劇APP 應用程式上架在網路平台或網站供民眾下載使用的行為人、或者機上盒內雖然沒有內建追劇APP應用程式,但有附上指導或協助民眾去找到然後使用這些追劇APP應用程式的使用說明,或者是在機上盒內預先設置一個路徑,民眾只要透過這個預先設置好的路徑,也能夠找到並使用這些追劇APP應用程式的行為人,以及製造、輸入或銷售這些已經安裝好追劇APP應用程式機上盒的行為人。在著作權法修正通過之後,都會受到刑事處罰。

而對於大多數人只是使用這類機上盒收看內容,雖然不在刑事處罰的範圍,但當違法機上盒大量遭取締之後,業者自然無法保證購買的民眾可以永久免費收看。李家豪呼籲,切勿心存僥倖購買違法機上盒,避免花了冤枉錢又受了一肚子氣。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