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偉樺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高速公路局昨(11)日公布2月份嚴重超速的10大違規車輛車牌號,並指出這些車輛於國道上有逾半個月都超過最高速限110公里,時速飆至190公里,提醒這些駕駛要自我克制,避免造成自身與無辜用路人的傷害,而相關數據已經提供給國道公路警察局,將加強取締。
2月有19天狂飆國道 高公局公布10輛黑名單車號
高公局表示,透過ETC大數據分析,每月統計國道嚴重超速的時段與路段以及車輛,提供給國道公路警察局加強取締,而2月份有10輛車的累積違規天數在16天以上,最誇張的甚至多達19天,違規車速部分,這10輛車比國道目前最高速限110公里,超速達80公里,也就是時速190公里,有的更是嚴重到飆出時速200公里。
高公局:超速最重罰2萬4、肇事吊銷駕照
高公局表示,依據「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規定,汽車駕駛人行駛高速公路車速超過規定之最高速限,處新台幣3,000~6,000元罰鍰;若超速60公里以上者,依同條例第43條規定,將依級距處以罰鍰,最高可處新台幣24,000元,當場禁止其駕駛,並吊扣汽車牌照3個月,若因而肇事者,將吊銷其駕駛執照。
另外,高公局補充,若2輛以上汽車在道路上競駛、競技者,可處新台幣30,000~90,000元罰鍰,並當場禁止其行駛及吊銷其駕駛執照。
提醒這些車主注意,儘管此次高公局所公布的這些數據來自ETC監測資料,並不能作為取締工具,不過,高公局說,已將時段與路段提供給國道警察,加強取締。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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