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委會明文「國內禁用瘦肉精」 抓到最重罰250萬

農委會明文「國內禁用瘦肉精」 抓到最重罰250萬 | 華視新聞

蘇偉樺 綜合報導  / 新北市

農委會今(7)日正式公告「『乙型受體素β-agonist』(瘦肉精)為禁止國內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之藥品;牛及豬於國外使用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不在規範之列。」

農委會修正國內動物禁用乙型受體素公告

農委會說明,為配合衛福部訂定進口豬製食品中萊克多巴胺(Ractopamine)安全容許量,因此修正農委會101年9月7日農防字第1011473960公告;農委會重申,國內不予核准申請於動物使用乙型受體素,此立場從未改變。

農委會表示,由於109年8月28日預告修正草案文字內容,在預告期間引起大眾誤解,為避免造成困擾及確保台灣養豬產業競爭力,於是今日公告將預告內容修正為「乙型受體素為禁止國內製造、調劑、輸入、輸出販賣或陳列之藥品;牛及豬隻於國外使用萊克多巴胺,不在規範之列」。

業者違法用乙型受體素 最重罰30萬、公布資訊

農委會強調,與衛福部每年均成立計畫執行畜禽產品藥物殘留監測,避免違規殘留情事發生,以維護消費者食的安全;查獲違法使用乙型受體素者,依據《動物用藥品管理法》第40-1條規定,處新台幣6萬元以上30萬元以下罰鍰,且主管機關應公布違規業者之名稱、地址、負責人姓名及違規情節,若1年內再犯者,則處新台幣50萬元以上250萬元以下罰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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