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校退場有譜?! 行政院今通過草案

私校退場有譜?! 行政院今通過草案 | 華視新聞
(資料照)

吳茉荻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面對台灣社會少子化的衝擊,教育部提出「私立高級中等以上學校退場條例」草案,今(19)日經行政院會議通過,將送請立法院審議。草案內容包括,透過先輔導後退場的機制,與設置退場基金等方式,希望能有效改善問題,並保障全校師生的權益。

少子化問題浮現 教育部盼立法解決

部分私校面臨生源減少的狀況,不僅影學校財務,也造成教職員工失業或轉職、學生併班上課等問題,因此教育部希望透過制定專法,協助辦學成效不佳的私校退場。

教育部專案輔導 3年未改善就退場

教育部表示,透過專案輔導學校監督機制,可確保私立學校辦學品質,並維護師生權益。根據草案,被列入教育部專案輔導名單的學校,必須在3年內改善,期間得依法申請改制、合併或改辦。

若3年內未獲改善,主管機關須全面停招,並在停招後1年停辦。停辦後2個月,董事會應向主管機關申請法人解散、清算,將剩餘財產歸屬地方政府、中央機關或公立學校、捐贈退場基金,強化校產公共性。

設退場基金 護全校師生權益

草案規定,中央主管機關將設置退場基金,此基金包括補助及墊付。前者是協助學校解決籌措資金的困境,如補救教學、住宿、交通費,以維護教職員工和學生的權益。至於後者,包括發放教職員工退休、資遣、離職慰助金,以及條例施行前,已停辦學校積欠教職員工的費用。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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