莊雨潔 洪襲禹 報導 / 台北市
過去曾經發生有被告交保中,最後卻棄保潛逃的案例,因應刑事訴訟法新版防逃機制下,可以適當的使用科技設備監控,司法部和法務部攜手成立「科技設備監控中心」,也端出包含監控腳環、電子手環和可以活體人臉辨識的個案手機,希望可以多方監控被告,落實防逃也可以更兼顧被告人權。
過去曾經發生過,有交付保護管束的性侵加害人有配戴監控裝置,卻成功脫逃,又或是有偵查中和審判中的被告,卻交保潛逃,因應刑事訴訟法新版防逃機制下,可以適當的使用科技設備監控,司法部和法務部攜手成立「科技設備監控中心」,就是要落實防逃,法務部長蔡清祥說:「被告每天都要戴派出所去簽到,造成了派出所同仁還有被告的一些困擾,有了電子監控以後,就可以免除了這些措施,但是可以達到24小時的監控。」
另外也拜科技進步所賜,設備更新,端出了新款監控腳環,可以偵測多項身體機能,也增加了防拆保護作用,而電子手環可以回傳體溫,比起腳環更輕巧符合人道,個案手機可以活體人臉辨識,人臉報到回傳資料到取代到派出所報到減少人力負荷,各項設備都可以精準掌握被告行蹤,不管走到哪都難逃法眼,透過科技設備監控中心的成立,就是希望可以落實防逃,也可以做為羈押代替處份的運用,更兼顧被告人權。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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