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03/05 18:58

不滿家規蹺家 18歲女告父母遺棄

許哲瑜 編譯

  接下來帶您來看到的這個案例,這個少女是不是被寵壞了呢?美國法院受理一起前所未聞的官司案件,紐澤西州有名18歲的高中少女,因為不想遵守父母在家裡訂下的規定,就離家出走跑到好朋友家裡住,並且控告她的爸媽拋棄她,少女還要求爸媽應該要繼續支付她的學費和交通等費用。如今雙方對薄公堂,媽媽泣不成聲。

  法庭上媽媽哭得好傷心,爸爸則是低頭不語,因為他們竟然被自己的寶貝女兒告上法院,這名18歲的高中少女瑞秋,向法院供稱自己被逐出家門,與父母斷絕親子關係,不過曾經是警長的爸爸,說法卻是截然不同,因為不想遵守爸爸的規定,瑞秋剛過18歲生日,就跑到好朋友家裡住,還反咬爸媽拋棄她,並要求父母必須繼續支付,上大學的學費交通費,甚至打官司等,至少台幣60萬的費用,不過學校老師都說,瑞秋品學兼優,還申請到了大學獎學金,儘管雙方各說各話,不少人抨擊,瑞秋被寵壞了,她控告父母讓親子關係降到冰點,真是傷透了父母的心。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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