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詩璧 綜合報導 / 中國
北京智識產權局近日有份《專利侵權糾紛處理決定書》曝光,內容關乎蘋果公司和深圳佰利公司2家公司,北京智識產權局認定佰利公司的手機「手機(100C)」和蘋果公司所銷售的iPhone 6和iPhone 6 Plus2款手機的觀設計只有「微小差異」,判定蘋果公司侵權,責任蘋果公司停止銷售、中復電訊停止許諾銷售和銷售被控侵權產品。而蘋果在得知這項消息後,決定控告北京智產局。
據大陸媒體報導,這起案件是2014年9月佰利公司指控蘋果公司發表的iPhone 6兩款手機都「山寨」了佰利公司在2014年4月、7月獲批的手機設計外觀專利。北京智識產權局近日做出《專利侵權糾紛處理決定書》,內容提到經過比對,蘋果公司的iPhone 6和iPhone 6 Plus兩款手機與佰利公司的「手機(100C)」雖存在一系列的差別,但都是一般消費者難以注意到的微小差異,故應當認定二者無顯著區別,落入涉案專利的保護範圍。而北京市知識產權局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專利法》第六十條的規定,責令蘋果公司停止銷售、中復電訊停止許諾銷售和銷售被控侵權產品。而蘋果在得知這項判決之後,決定控告北京智產局。(翻攝蘋果網站)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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