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原紘 綜合報導 / 香港
香港特首林鄭月娥4日宣布制定《禁蒙面規例》,5日零點整上路,香港民眾認為林鄭月娥已嚴重傷害民主自由,民怨大爆發,激發大批港人上街遊行抗議,更有人宣讀「香港臨時政府宣言」,號召成立「香港臨時政府」。
提油提火? 林鄭訂定"禁蒙面法"引民怨爆發
林鄭月娥4日宣布行政會議將動用《緊急情況規例條例》,繞過香港立法會訂定《禁止蒙面規例》,並在隔日凌晨0時起生效。此舉引發香港市民不滿,並在荃灣、沙田、將軍澳、銅鑼灣等多區發起大規模集會抗議。
禁"蒙面法"引爆更大抗爭 港人宣讀"香港臨時政府宣言"
香港連登討論有網友發起《香港臨時政府宣言》,表示「今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已然不為香港人民所立、所治、所享,故今日我等宣告成立香港臨時政府」,號召建立香港臨時政府。
痛批香港特區政府動用《緊急法》,繞過立法會制定《禁蒙面法》《香港臨時政府宣言》全文近900字,標榜民主、自由與人權,內容強調香港特區政府受中國中共控制,無視大多數人民的訴求、意願,面對群眾示威,仍試圖繼續壓制人民集會的權利,進一步剝奪人民的自由。
控港特區政府失去合法性 宣布七項訴求
《香港臨時政府宣言》主張,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已經失去人民的認可及授予的管治權,而失去合法性,並以「香港臨時政府」的名義,宣布七項訴求。
1.原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各部門歸入香港臨時政府管理。
2.原有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行政長官、各司長、各局長及副局長,各部門首長及副首長馬上離任及懸空職位,直至香港臨時政府委任。
3.各部門馬上停止自2018年起所有由香港特別行政區政府所頒布之新政策,各級人員保留其職位,並維持各部門必要之日常運作,直至另行通知。
4.香港臨時政府任期為5年或直至以全民提名及普選政府之體制及政府首長(以較短日期為準)。香港臨時政府必需在成立起計一年內籌備選舉,並於3年內完成選舉。
5.香港臨時政府首長及各部門之臨時委任官員,在其任期結束後,終身不可擔任香港政府及公營機構之任何官職及受薪之決策人員。
6.「香港法律」各條文暫予以保留,直至香港臨時政府頒布新法律。
7.解散香港立法會,並於3個月內進行選舉臨時立法會,一年內重新選舉立法會。臨時立法會議員席位為70席。其中香港島、九龍西選區12席,九龍東10席,新界西、新界東選區18席。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