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念達 綜合報導 / 美國
美國總統川普日前無預警空襲伊朗,讓美伊緊張關係再升溫;對此,美國國會痛批川普事前竟未通知國會、尋求批准,因此民主黨決定緊急提案,要求政府在軍事行動前須經國會辯論和投票。沒想到川普竟在推特回嗆,就算是一場不成比例的空襲也沒必要經過國會批准,更直言:「這則貼文就可以當通知了吧?」。
美伊情勢再升溫 眾議院搬出《戰爭權力法》
綜合外媒報導,伊朗少將蘇萊曼尼在遭遇美軍空襲身亡後,伊朗最高領袖哈米尼誓言反擊,而川普也嗆聲,如果伊朗真的攻擊美國人或資產,他將會立刻發起伊朗「52處重要地點」的攻擊。對此美國眾議院感到非常憤怒,並引用美國1973年頒布的《戰爭權力法(War Powers Resolution)》,要求政府在「未宣戰」時期派遣部隊,採取軍事行動的48小時以內,必須通知國會,並在報告中交代情勢、權責單位、行動範圍與時間。
川普不甘示弱回嗆:推特貼文當作通知
對於眾議院的憤怒,川普今(6)日竟在推特發文回嗆,「這則媒體貼文將作為向美國國會的通知,那就是若伊朗攻擊任何美國人或是任何美方目標,美國就會迅速發動全面反攻,可能是以一種『不成比例』的方式」,川普並強調,這則貼文就可以當作對國會的通知,「此類的法律通知雖然並非必要,但還是會做!」。
眾議院再槓川普:你不是一個獨裁者
眾議院外交委員會轉發川普的貼文,並在官方推特上進一步表示,「這則媒體貼文將提醒大眾,根據美國憲法國會擁有戰爭權力」,同時在文章中諷刺,「你(川普)應該讀讀《戰爭權力法》,你不是一個獨裁者」。另外,耶魯大學法學院教授、前國防部特別檢察官海瑟威(Oona Hathaway)表示,川普這條推文明顯違反幾項法律,而最根本的則是,根據《戰爭權力法》總統不能透過推特通知國會,「這完全是錯的,無論總統在甚麼時候讓軍隊執行軍事行動,都必須利用書面通知國會,想要用推特代替是非常荒謬的」。
《戰爭權力法》1973年頒布 旨在約束美總統宣戰權
所謂的《戰爭權力法》是1973年11月頒布的一部法律,旨在用國會的力量約束美國總統對外發動戰爭的權力,該法案由聯合決議通過。法案規定總統在發動戰爭前必須通知國會,在國會同意「以書面形式授權宣戰」或者「國家面臨緊急狀況,例如美國領土,財產或其軍隊遭受攻擊」的情況下,由總統發起軍事行動。
《戰爭權力法》規定總統在派出軍隊前的48小時內必須通知國會,未經過國會授權或者宣戰的軍事行動不得在當地停留超過60天,到期後於30天內撤離。該法案一開始從國會交到尼克森總統手中後,尼克森使用否決權予以否決,但隨後由參議院和眾議院投票超過3分之2的同意票,推翻總統的決定,成為法律。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