駐緬甸美國記者 遭控煽動罪重判11年

駐緬甸美國記者 遭控煽動罪重判11年 | 華視新聞
翻攝IG

陳奕寧 綜合報導  / 緬甸

緬甸軍事法庭今(12)日對被囚的美國記者芬斯特(Danny Fenster),做出11年有期徒刑的判決。芬斯特被指控涉及違反移民法、非法集會和煽動反對軍隊。除了原本的3項罪名,芬斯特在這週又被當局加重指控煽動叛亂和涉嫌參與恐怖主義活動,新罪名最高可以判處終身監禁。

軍方加碼指控涉恐怖主義 恐面臨終生監禁

現年37歲的芬斯特來自美國,是緬甸英文網路媒體《前進緬甸》的記者和主編。今年5月試圖離開緬甸時,在機場遭到當局逮捕,從此被囚禁在首都仰光的監獄。但他只是自緬甸2月政變以來,數十位被逮捕的記者之一。

芬斯特因為被認為涉及違反移民法、非法集會和鼓勵反對軍隊,今天遭重判11年。而最新遭指控的2個罪名,預計在16日進行審理,最嚴重可能將在異國牢獄中度過下半人生。

芬斯特在進入《前進緬甸》之前,曾在《今日緬甸》服務,這個獨立媒體時常批評軍方政府的做為,因而被軍方視為眼中釘。然而芬斯特早在去年7月就從《今日緬甸》辭職,轉而進入《前進緬甸》。《前進緬甸》表示,對於芬斯特的指控「完全沒有根據」。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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