器官捐贈延續生命

陳惠敏 李中恩 報導  / 台北市

  器官捐贈這個觀念,在國內已經推行多年,希望在人死之後,能夠將身上有用的器官,移植給需要的人延續生命,雖然立意良善,但是一般人畢竟很難接受身後屍骨不全的遺憾,也因為器官移植工作一直是處於供不應求的狀態,最近行政院衛生署決定要修改器官移植條例,有關於骨髓移植將不再限制必須要在三等親內,同時張博雅署長自己也簽了器官捐贈卡,希望能夠帶動風氣,捐贈器官還得有各種醫學上客觀條件的配合,但是最難的,還是要打破傳統要全屍安葬的觀念,想想那些需要器官移植的病人,本單元介紹器官移植的例證。

  行政院衛生署最近與民間公益團體,共同推展器官捐贈活動,衛生署長張博雅在宣布將放寬骨髓移植限制的同時,率先簽下一張器官捐贈卡,倡導國人捐贈器官的風氣,由於器官捐贈攸關生命的更替,所以儘管國內的器官移植技術進步,卻始終無法適時的獲得器官,活人無數。

  游金成,三十六歲,三個小孩的父親,但是卻因為擴張性心肌症掙扎在生死邊緣,隨時都可能因為呼吸困難而休克,根據台大醫院的診斷,游金成的病已經嚴重到必須移植心臟,才有存活的可能,但是等了三個多月,醫生和病人都一直苦無B型血型的捐心人,所以目前只能靠著強心劑維繫生命,躺在病床上看著身邊的太太和六個月大的小女兒,心中還惦念著家裡的母親和兩個兒女,虛弱的神情顯得無助跟焦慮。

  在過去的一百多天裡除了醫生和妻子的探望,最大的鼓勵,是來自兩位曾經面臨死亡挑戰的換心人。張金源,三十四歲,同樣是擴張性心肌症病患,在病床苦苦煎熬了一年多,三個月前終於從一位意外死亡的年輕人身上,得到生機,完成換心手術。湯森茂,五十二歲,五十六天前成功的移植心臟,現在可以自在的上下樓梯,並且經常到病房裡來鼓勵游金成。

  話雖如此,但是對於游金成來說,幸或不幸還在未定之天,台大外科主任朱樹勳就表示,比起從前,現在等待器官移植的病患是比較幸運一點,沒有法令跟經費上的限制,但是由於器官取得還是不容易,所以即使國內移植醫療技術已經非常進步,也只能盡人事聽天命了。

  目前器官的捐贈,主要是來自車禍或者是因為其他意外事故,由醫師判定腦死的病患,而這些「潛在的捐贈者」,並不是每位都有捐贈出身後有用的器官。根據統計,民國八十年死於車禍意外的共有7306人,其中符合器官捐贈條件的有800人,但是實際捐出器官的人卻只有72人,從這項數字顯示,成功的完成器官移植,還要其他主客觀條件的配合。首先不論是心臟、肝臟或者腎臟的捐贈,在意外死亡的時候,必須是死於頭部外傷、腦血管意外或者是腦缺氧,並且沒有惡性疾病或系統性感染,同時捐贈的器官要完全而沒有病變,可以維持正常功能,而如果與接受移植的病患比對時,還是考慮到血型和年齡。

  在這些醫療條件之外,其實目前國內器官捐贈的最大困難,還是在於觀念上的障礙,一般家屬不幸在喪失自己親人的時候,正處於悲痛跟驚慌的心理狀態下,而當醫生判定病人腦死,家人很難接受腦死就是死亡的事實,都會要求醫院再三急救,即使真的回天乏術,基於尊重死者的宗教理念和親情倫理,真正要捐贈器官的人並不多。當然喪失親人以後的悲痛是人之常情,不願捐贈器官也是無可厚非,不過從延續親人生命的角度來想,或許會有另一種體驗。

  林清華,三十五歲,是一位留美英語教學碩士,目前任教於工業技術學院,十九年前,國中三年級的林清華,努力用功準備高中聯考,卻因為腎臟發炎而昏倒,從此林清華每個星期都要洗腎兩、三次,承受病痛的煎熬,半年後在一次偶然的不幸事件中,一位年輕人因為意外死亡,由他的母親捐出他的腎臟移植給林清華,才使得林清華再度重生,於是上學念高中、大學、出國留學直到回國任教,十多年來林清華跟正常人一樣,享受充實愉快的人生,並且跟當初捐器官給她的乾媽,結下不解的親情。

  念書、教書、生活之餘,林清華在母親的照顧下,比一般人更懂得珍惜身體的健康,跟生命的可貴,幸運的人畢竟是少數。國內從民國七十五腎友基金會,收到第一張捐腎卡之後,各個公益團體,和各大醫院都在積極倡導器官捐贈,五年多來已經有人捐出器官,但是目前仍然有兩千五百人在等待器官捐贈,重新找回健康,所以如果您有機會的話,請與各大醫院和中華民國器官捐贈中心連絡。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華視新聞 Facebook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