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03/02 11:58

桌腳拴童像牽狗 師挨罰不認錯

江麗君 史恩銘 報導

  台中縣一名國小陳姓女老師,認為班上一名男童上課愛到處走動,影響上課秩序,竟然用紅色塑膠繩綁住男童腰部,另一端綁在桌腳,並請同學像牽狗一樣,牽他去上廁所,對男童造成心理創傷,法院認為這已經對男童造成身心虐待,女老師必須罰款六萬,並且公佈姓名。

  陳姓女老師用紅色塑膠繩,綁在男童的腰部,像狗一樣把男童綁在桌腳,就連下課都不能自己解開,想上廁所,由同學牽著他去,自由完全被限制,男童被同學嘲笑,嚴重傷害他的自尊心,當時陳老師有孕在身,男童有過動傾向,不聽勸告,陳老師才會這樣處罰他,兩年多來,陳老師還是覺得自己的管教方式沒有錯,拒絕對媒體公開說明。

  校方校評會記陳老師大過,但陳老師找教師會申訴,校方撤銷大過處分,陳老師照樣可以在學校任教,但台中高等法院認為,老師的行為已經構成男童身心傷害,罰款六萬塊,還要公佈姓名,而這名受傷害的男同學,已經生上國中一年級,家長低調不願意多談,只希望孩子能快樂長大。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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