詹季燁 張春峰 報導
台中一名劉小姐的媽媽,因為癌症開刀住進呼吸照護病房,結果住了42天後,醫院竟然要求轉院,但家人考量媽媽陷入昏迷,隨時都有危險,不同意轉院,院方不僅言語辱罵他們,還威脅要把媽媽轉普通病房,但院方表明一切按健保局規定,他們依法辦理沒疏失。
〔癌婦家屬劉小姐:已經病危的人了,然後你又叫他說要轉院,可是你知道我們在轉院的過程中,你們就不怕有什麼危險嗎?〕
女兒在耳邊輕輕呼喚,劉媽媽全身插滿管子,手腳都嚴重水腫,因為無法呼吸,氣切裝上呼吸器,而劉媽媽雖然陷入昏迷,不過聽到女兒呼喊,似乎有點反應,眼角流下眼淚,劉小姐拿起衛生紙擦拭,現在讓她更心痛的是,媽媽病情如此嚴重,醫院竟然要求轉院。
〔癌婦家屬劉小姐:就說好啊!你們不肯轉別的醫院,那簡單啊,就轉出去普通病房,你們自己請看護,錢你們自己出。〕
〔中區健保局課長蔡瓊玉:呼吸器依賴的病人,這樣應該就是到呼吸這個RCW,就是整個呼吸照護病房。〕
劉小姐好心急,跑去和醫院理論,院方解釋健保局規定呼吸照護病房只能住42天,63歲的媽媽,因為癌症飽受折磨,美麗的臉龐變得如此憔悴,做女兒的真的很不忍心,數據顯示全台灣每個月有三萬一千多床急性病床換人,所以健保局才會訂出規定,住滿規定的天數,就必須要轉院,在這樣的制度下,就會出現像劉小姐媽媽這樣的病例,問題出在制度,醫院也無奈,不過在評估了劉小姐媽媽的情況後,院方也決定會讓她繼續住在呼吸治療病房。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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