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詩璧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立法院今(19日)三讀通過「自來水法部份條文修正案」,未來像是水龍頭、洗衣機和馬桶等用水、衛生設備,必需具有省水標章,違反者可罰4萬以上20萬以下罰鍰。違反規定者限期改善,未如期改善的話,將按次處罰。
立法院通過這項修正案,主要是經濟部原先鼓勵使用省水器材,未來要改成強制使用。經濟部次長表示未獲得標章者,改善後申請通過的技術門檻不高,對廠商影響不大。而這項措施,未來可以節約水量大約630萬噸。而適用範圍包括了洗衣機、一段式省水馬桶、二段式省水馬桶、兩段式沖水器、一般、感應式、自閉式水龍頭、蓮蓬頭和小便斗沖水器等等產品。(翻攝畫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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