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立院今(17日)三讀通過藥事法部分條文修正案,明訂製造或輸入偽藥或禁藥者,罰金將從1千萬以下,提高到1億元以下,如果偽藥致人於死,增訂併科2億元以下罰金。
國民黨籍立委李貴敏表示,近年來常發生偽藥、劣藥的狀況導致國人恐慌,日前還有多家藥廠在胃藥裡摻入違法的工業用碳酸鎂,立院審理修正案時,才會想透過提高罰金的方式,嚇阻不肖廠商。現行的條文提到,製造或輸入偽藥者,處以10年以下有期徒刑,這項修法後不變,但是併科罰金從原有的千元提高到1億元。廠商生產劣藥,原先處以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拘役、併科3萬以下罰金,修法後改刑期提高到5年以下有期徒刑,併科罰金5千萬元。
另外,如果知道是偽藥、禁藥還販賣運送,罰金也提高到5千萬元,而要是藥品導致人死亡,罰金最高達1億元。(資料畫面)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讀者迴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