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立芸 戴榮賢 / 台北市
打工族注意您的權益。企業如果要資遣員工,期間要給予每星期兩天的謀職假,勞動部做出解釋,就算是打工族被資遣,也要依照工作時數比例,給予謀職假,產假、生理假也一樣,以每周平均工作20小時的打工族來說,就有八小時有薪謀職假。
勞動部有新規定!以後企業如果要資遣打工族,要依照工作時數比例,給予謀職假、產假、生理假等假別。
以平均每周工作20小時的打工族來說,僱主資遣時,要給八小時有薪謀職假。有的打工族認為,這樣的設計立意良好,但也有人認為給8小時謀職假,其實也很難在這時間內找得到工作。為了爭取打工族時薪提升,年輕人差點衝進勞動部,不只打工時薪得爭取,打工族如果被資遣,更只能等著離職,不過現在勞動部明訂,就算是打工,企業主也得要依比例給"謀職假",勞動部就業平等司長謝倩蒨,如果打工族,平均每周工作20小時,僱主資遣時,得要依比例給8小時有薪謀職假,讓打工族可以請假找新工作,不用被扣薪水,打工族,打工族,除了謀職假,產假家庭照顧假生理假,也都應該比照正職員工,給予打工族,新制度讓打工族不被邊緣化,但勞動部可得好好監督企業,該給的假就要給,免得政策美意,變成看得到吃不到。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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