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09/30 13:45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交通部昨天發布公告,12月1日起,計程車必須採用新式計費表,若載客上國道,使用新表才能向乘客收通行費,否則司機、要自行吸收,違者將開罰9000到9萬元!
目前全台8萬7000輛計程車中,已經,有7萬輛、進行更換,也因為新式計費表、有提供收據、紀錄車號、行駛里程、停等時間等等,也有提供投訴電話,過去一年、有許多乘客搭車、遺失物品,就是憑著收據上的車號找回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通行費 計程車 計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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