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05/11 09:02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育嬰留停津貼,請領的條件縮短到工作半年就可請領!立法院昨初審通過就業保險法修正草案,請領育嬰留職停薪津貼的就保年資條件,由一年放寬為六個月,未來草案三讀通過後,剛進入職場的勞工、只要工作滿六個月,就可申請育嬰留停津貼。
育嬰留停津貼是被保險人平均月投保薪資的六成,在育嬰留停期間可領六個月。勞保局長羅五湖昨說,未來只是允許有需要的民眾能夠提早請領,不會增加就保基金支出。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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