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詩雅 徐弋桓 報導 / 台北市
未來廣告招牌燈太亮,在台北市將被開罰,《北市光害管制自治條例》草案,昨天市議會初審通過,若三讀通過,最快明年上路,未來一旦民眾有檢舉,市府將實際測量,限期1個月內改善,否則開罰3萬到10萬元,一年內被罰3次的話,將強制斷電。
霓紅燈如果太閃將被開罰,未來民眾檢舉廣告招牌燈具太亮,限期1個月內改善,否則開罰3萬到10萬元並得按次處罰,一年內被罰3次,環保局將強制斷電,因為許多人可是被閃到睡不好覺。
為免眩光擾民,未來晚上10點到隔天上午7點,廣告物光源不得閃爍,台北市環保局研擬亞洲首創《北市光害管制自治條例》草案,最快明年上路,另外針對建築物外牆、窗戶和屋頂玻璃或其他材質,經太陽照射產生的反射光,如果遭檢舉擾民,也將課予建築物所有權人、管理人改善義務。
其中廣告招牌及霓虹燈廣告約占61%,探照燈及投射燈約27%,建築物反射光約5%,北市光害管制自治條例草案三讀通過後,也將成為亞洲首例。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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