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育仁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台北市政府依「台北市處理妨礙道路交通車輛自治條例」第3條規定及第4條規定,執行違停自行車拖吊移置,今天(12日)針對主要幹道已拖吊移置自行車(含O-BIKE)總計57輛,後續仍會持續進行拖吊。
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再次呼籲民眾,自行車請勿違規停放於機車退出人行道、騎樓路段(機慢車停放區除外)、禁停標線區域及其他禁止停車之處所,倘若民眾仍違規停放自行車,將拖吊移置,以改善違停自行車停車亂象及維護自行車停車秩序。(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提供)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黃育仁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台北市政府依「台北市處理妨礙道路交通車輛自治條例」第3條規定及第4條規定,執行違停自行車拖吊移置,今天(12日)針對主要幹道已拖吊移置自行車(含O-BIKE)總計57輛,後續仍會持續進行拖吊。
台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再次呼籲民眾,自行車請勿違規停放於機車退出人行道、騎樓路段(機慢車停放區除外)、禁停標線區域及其他禁止停車之處所,倘若民眾仍違規停放自行車,將拖吊移置,以改善違停自行車停車亂象及維護自行車停車秩序。(北市停車管理工程處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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