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11 13:21

雙北颱風假不同調 公司管理大考驗

羅立芸 方起年 宋佾璋 報導  / 台北市

所謂的「颱風假」,其實不在勞動法令的規範內,根據現行《勞基法》規定,雇主遇到颱風假不得強迫勞工上班,勞工可以拒絕上班,不過雇主是可以不用支付當天薪資的。台北市勞工局表示,只要勞工居住地、工作地或上下班經過縣市停班,勞工可以不出勤,雇主不得因此扣發全勤獎金或解雇。不過旅行社業者說,這次雙北市放假決策不同調已經造成實際上的公司管理困擾。

颱風來襲,停止上班上課,員工如果沒出勤,當天薪水會不會也跟著泡湯呢。根據《天災給付要點》規定,當工作地、居住地,或上班途中任一轄區宣布停班,只要符合這3種情況,勞工都可以不出勤,但是因為在勞基法上,沒有所謂的「颱風假」,也沒有明訂加給,所以雇主如果不給未出勤員工當天的薪水,並不違法,如雇主要求用特休補休,但是雇主不可以將不出勤的員工視為曠職遲到或扣全勤獎金,甚至強迫補班,否則就是違法。

民眾表示,因為公司在台北市,住新北市的同事卻不用上班,他的工作量因此加倍,雙北放假不同調,不只颱風假這天拿不拿得到薪水,讓一般民眾霧煞煞,企業界也抱怨對於公司經營造成困擾,問題怎麼解決,恐怕有賴政府單位,訂定更加明確的法規加以規範。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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