羅立芸 方起年 報導 / 台北市
和你我健康都有關的,亞洲第一部病人自主權利法,今天正式上路。民眾在身體健康的時候,可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簽署「預立醫療決定」,註記在健保卡上。如果符合末期病人等五大狀況,就可以依照這個決定走完人生最後一程,不過度急救病人的自主權更能得到保障。不過學界認為,病主法還有一些模糊空間,有待釐清。
舉起一根手指代表一個願望,小腦萎縮症患者"秀秀",只能靠簡單手勢,表達願意簽署,"預立醫療決定"的心願,1月6日亞洲第一部"病人自主權利法",簡稱病主法正式上路,秀秀雖然已經沒辦法說話,但意識清楚,還能決定人生最後一段路要怎麼走。
但許多人沒有這樣的機會,爸爸過世前痛苦的樣子,衛福部長陳時中到現在都忘不了,如果當時有"病主法",可能就不會有這樣的結果,因為《病主法》上路後,未來20歲以上,有行為能力的成人,可透過「預立醫療照護諮商」簽署「預立醫療決定」,在意識清楚的情況下,事先決定自己處於末期病人和永久植物人以及重度失智等五大狀況時,可以選擇接受或是拒絕延長生命的醫療措施。
不過學界認為,病主法還有一些模糊空間,像是病主法和"安寧緩和醫療條例"以及"醫療法"之間是不是會有衝突,怎麼界定病人或醫療委任代理人的行為能力,失智者如果症狀改善,醫療決定權卻還在醫療委任代理人等問題,都有待衛福部釐清,沒有人能決定怎麼出生,但隨著"病主法"上路,許多人決定拋開忌諱,把人生最後一段路的自主權,握在自己手中。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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