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同婚合法 代理孕母成社會焦點!

林仙怡 彭冠霖 宋佾璋 報導  / 台北市

除了尋求生殖醫學來解決不孕問題,代理孕母也是一個選項,但台灣目前沒有完善的制度設計,以致渴望擁有孩子的人往往抱憾終身。現在,台灣已經是亞洲第1個同婚合法化的國家,隨著同婚合法,代理孕母的需求勢必也會成為未來關注的焦點,《真相急先鋒》帶您從正反兩面,不同的觀點,了解代理孕母的爭議。

走過33年漫長的爭取之路,同志伴侶迎來法律上認可的婚姻權,但同樣漫長的道路,「她」還在奮鬥,代孕解禁推動者陳昭姿說,「如果我定義,我有孩子是我追求,我幸福的一個要素,那為什麼我不行?」

天生沒有子宮,無法生育的陳昭姿,爭取代理孕母解禁的決心在過去20多年來,始終有跡可循,陳昭姿說,「我也沒資格要求我先生,跟我命運一樣,因為我不能生孩子,他是健康的,那這件事的陰影其實是一輩子的。」

當年用一篇投書向世人公開自己身為女人卻無法孕育下一代的缺憾,從那一刻起,陳昭姿就知道這輩子她再也無法擁有自己的親生孩子。陳昭姿說,「從此以後我就等於,放棄自己的機會了,見光死耶,我就不能再做了,你知道通常弄一個法案的人,他已經放棄他的機會了,不然我就好好再去做啊,我們都找得到醫師啊,也存得到錢啊。」

20多年來,她是唯一1位願意站出來大聲疾呼代理孕母解禁的推動者,直到藝人小嫻在2017年也勇敢公開自己沒有子宮,到國外尋求代理孕母的心路歷程,陳昭姿說,「努力是會一直持續,因為我要圓滿家人。」

小嫻的苦,陳昭姿感同深受,想要替更多失去子宮的女性爭取當媽媽的權利,但讓她更無奈的是,反對代孕解禁的一方幾乎都是當了媽媽的女性,她說,「請問是什麼樣的一個女性,什麼樣的一個社經地位的女性朋友,她會把她的子宮、把她的身體借出去給別人?」

前立委暨婦女運動代表黃淑英說,「就怕就是說,這樣一個制度,它後面帶來的是一個,把女人的身體,整個工具或是商業化的問題」,陳昭姿說,「他們就是擋了20幾年,我覺得他們傷害了台灣太多人了,而且講的話永遠都是那一套,什麼物化啦、工具化啦,有錢人拿錢去欺壓低階的,幫你生小孩啦等等,妳成全男人傳宗接代的這種,大大男人思想,這個是非常可笑的。」

台灣全國媽媽護家護兒聯盟公開呼籲,代理孕母不應該解禁,但事實上,透過代孕生下的孩子,在台灣確實存在。擁有同性伴侶的林志杰,用自己的精子,透過代理孕母,在美國生下1對雙胞胎,圓了當爸爸的夢,但孩子回到台灣後,身分卻從親生變成了養子。

林志杰說,「我前天就到戶籍事務所,就是認養我自己的小孩子,出生證明也非常清楚,我就是這兩個小孩子的父親,那為什麼沒有辦法入籍?」

不論是同性伴侶,或先天性子宮發育不全患者以及因為後天因素,失去子宮的女性,根據代孕解禁推動者陳昭姿所接觸的案例,至少有220個,其中需求有90個人,願意代孕者有130位,當然實際上沉默數據,更遠遠超出這些數字;在2004年與2012年召開的公民會議上,代理孕母制度一度朝向有條件的開放,但經過將近20年,草案依舊擱置在原點。

國健署婦幼健康組簡任技正陳麗娟表示,「我們人工生殖法,法條上已經有明訂,就是不孕夫妻之外,這個妻要有子宮,能夠孕育這個小孩子,所以就是在目前的人工生殖法,代孕是不適合不適用的。」

婦產科醫師楊鵬生說,「其實少數人,她們接受代理孕母,並不會去干涉到別人的利益,那為什麼不要開放讓她們做呢?」站在第一線,從事生殖醫學20多年的婦產科醫師,也希望能替這群無法生育的少數族群發聲。

如今代孕的技術鴻溝早已跨越,但道德與人權的界線,究竟該如何突破、找出平衡點?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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