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薪又跳票! 勞工局再罰遠航150萬

發薪又跳票! 勞工局再罰遠航150萬 | 華視新聞
(資料照片)

黃育仁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台北市勞動局於109年1月7日因遠航公司未發放的員工薪資近新台幣5千萬元,嚴重違反《勞動基準法》第22條第2項之規定,依法加重處分遠航公司至新台幣150萬元,並依《勞基法》第27條規定限期遠航公司於109年1月21日前發放薪資並提具給付證明。

千餘人還沒領到薪水 勞工局罰遠航150萬

勞動局表示,昨(21)日遠航公司來函表示因公司銀行帳戶遭凍結,無法依勞動局函告日期發放薪資,並且無法說明何時才能發放勞工薪水。遠航公司全國僱用人數有千餘人,影響甚多家庭,自108年12月13日停飛以來,長達1個多月皆無法積極解決員工生計問題,考量遠航公司應受責難之程度,勞動局再度重罰遠航公司新台幣150萬元。

勞動局呼籲,員工是公司最重要的資產,按時發放薪資是企業經營最基本,也是最可檢視遠航公司是否仍有持續經營意願的指標。農曆年將至,遠航公司應將發放員工薪資做為最優先處理事項,以免辜負員工至今仍對公司不離不棄之支持。勞動局也再次呼籲遠航勞工如有任何勞動權益受損或是終止契約之爭議,建議可儘速向勞動局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以維護自身權益。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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