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務員可請14天「防疫照顧假」 給假不支薪

公務員可請14天「防疫照顧假」 給假不支薪 | 華視新聞
公務員可請14天的「防疫照顧假」。 (翻攝自勞動部臉書)

黃品瑄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因應武漢肺炎防疫,全國中小學延後2週開學,勞動部也宣布實施防疫照顧假,人事行政總處副人事長蘇俊榮今(5)日表示,公務員可請14天的「防疫照顧假」,給假但不支薪,也不影響考績。

因應中小學延後開學 公務員可請防疫假

武漢肺炎疫情延燒,日前中央疫情指揮中心宣布,全國中小學改為2月25日開學,公務員比照勞工,家有12歲以下兒童的家庭,身為受僱勞工的父母其中一人,可在2月11日到2月24日這14天內請防疫照顧假,雇主應予准假,且不能視為曠工、不能強迫請事假、不能扣全勤獎金,也不能以此為由解僱。

家有12歲學童之公務員家長可請假 預計今發函

蘇俊榮表示,有鑑於12歲以下之學童不宜獨自留於家中,特訂定「防疫照顧假」提供有12歲以下學童之家長多一個選擇,家中學童若為國、高中生有照顧需求,仍依照性別工作平等法或依勞動基準法規定辦理。

蘇俊榮補充,「防疫照顧假」與各公私部門既有的相關請假規定(如:家庭照顧假、事假、特別休假等)併行,「防疫照顧假」是讓公務員有選擇上的彈性,若想請有薪假,則可請家庭照顧假。人事行政總處決定在電腦系統後端進行新的設定,讓公務員可請防疫照顧假,預計今日內發函給各地方政府。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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