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打工「幫領錢」 詐欺判刑1年10月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聲稱只是幫忙領錢,怎麼就被判刑了呢,甘姓女子出面喊冤,說自己透過報紙找打工,以為只是幫忙領錢,卻成了詐騙集團車手,士林地方法院認為,甘姓女子依指示領錢,就已經不是合法行為,也認為她並非不知情,法官依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一年十個月有期徒刑。

畫面中的女子,依照指示,到達了指定的地點,拿出先前領來提款卡,到ATM提領現金,最後把領出來的錢,放到指定地點,這動作讓法官認定,她是詐騙集團領錢的車手,甘姓女子說:「他說我們的會員,他會他會籌錢,籌三萬五萬,他們有錢了,他們會打電話給我,那我就會通知妳,妳就去拿錢就好了,領到的錢馬上就轉給他們。」

出面喊冤說自己,只是透過報紙找工作,以為幫忙領錢就能賺錢,想不到卻成了詐騙集團的車手,也說應徵工作時,對方只說需要幫忙領錢,但領什麼錢並不知情,也說提款卡都有事先被包裝起來,但士林地方法院認為,甘姓女子描述工作方式,與一般正常,收送貨物、領取款項的方式都不一樣。

但甘姓女子還是按照指示領錢,再加上這名女子,是60歲的成年人,過去還曾經當過空服員,英文老師等等工作,認定她有相當高的智識程度,還有社會經驗,法官不採納她的說法,也依共同詐欺取財罪,判處1年10月有期徒刑可繼續上訴。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