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療院所推療程「優惠促銷」 北市開罰189萬

醫療院所推療程「優惠促銷」 北市開罰189萬 | 華視新聞
(示意圖。資料照)

張原紘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看準民眾喜歡搶優惠,有醫療院所透過各式話術、宣傳手法推銷各式各樣的療程,但這樣的方法,恐怕都已經違法。台北市衛生局表示,今年截至9月已共開罰189萬元,千萬不要輕信廣告,衝動購買,想節省錢卻讓自己受苦。

醫療院所這樣宣傳 通通違法

北市衛生局表示,截至109年度9月底,共開罰違規醫療廣告36件,包括醫院、診所宣傳標榜「週年慶優惠打折」廣告,像是「全館週年慶1+1」、「9週年快樂 本月活動 肉毒桿菌1688」、「歡慶週年活動來囉 雙人行超優惠」、「購買親友特約方案,可享有特約合作折數,保證是全年最便宜!」等,這些通通都是違法的,根據《醫療法》第86條規定,「醫療機構不得以優惠、團購、直銷、消費券、預付費用、贈送療程或針劑等具有意圖促銷之醫療廣告宣傳」。

北市衛生局進一步指出,還有刊登仿單外適應症或影射性關係的廣告,如「G緊雷射,她了解女性改善私密處困擾,除了健康因素也要照顧到『另一半的需求』」,這也違反《醫療法》第86條規定:「無法積極證明廣告內容為真實之宣傳及醫療機構不得使用陰道回春或影射陰道整形有助改善性關係等相關文句刊登醫療廣告」,依法可裁處新台幣5萬至25萬元罰鍰。

至於電視購物台,若刊播醫療廣告販售票券,協助醫療機構招徠生意,同樣是違反《醫療法》第84條規定:「非醫療機構,不得為醫療廣告」,依法可裁處新台幣5萬至25萬元罰鍰。

醫美怎選?北市衛生局提出「六要三不」

不過民眾要選擇美容醫學機構療程時,到底該怎麼選擇?北市衛生局提出「六要三不」,多想、多問、多看,保障自身權益。

六要:

(一)要檢視醫療機構開業執照。

(二)要檢視醫師執業執照。

(三)要充分與醫師溝通想要改善的部位。

(四)要由醫事人員親自執行療程及確實瞭解療程效果。

(五)要詳閱衛生福利部公告的美容醫學處置同意書及說明書範本。

(六)要求開立收據。

三不:

(一)不要相信「全國第一」、「最專業」等誇大用語。

(二)不要參加贈品、折扣、團購等不當招攬活動。

(三)不要預付訂金、預購療程。

購買前與醫師討論 預約治療不得收費

北市衛生局呼籲,購買醫美療程前請先至診所與醫師進行諮詢評估,妥善與醫師溝通,確實瞭解療程效果,選擇適合的醫美療程,切勿輕信形形色色的醫療廣告或行銷手法而衝動購買。

北市衛生局特別提醒,醫療機構不得向民眾收取預約治療項目之費用,到醫院或診所就醫記得索取並保留醫療收據,並由醫事人員親自執行療程以降低醫療消費風險並保障自身權益。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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