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偉樺 綜合報導 / 台中市
戴口罩、勤洗手都是預防病毒的有效方法,但台中市食品藥物安全處展開市售抗菌洗手乳抽驗專案,卻發現抽查的8家業者、5個品牌、10件抗(抑)菌洗手乳產品中,有3件「綠的GREEN 抗菌潔手乳」生菌數及大腸桿菌未符規定,食安處隨即函請廠商所轄桃園市政府衛生局調查釐清,並通知販售業者下架違規產品,以維護民眾健康。
中市府加強抗菌洗手乳抽測
食安處表示,今年3月底接獲民眾反映,使用全聯購買的「綠的GREEN 抗菌潔手乳」後產生不適,市府立即將民眾提供的未開封檢體送往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檢驗,並於4月展開市售抗菌洗手乳抽驗專案,抽查台中市大賣場、五金百貨、藥粧店及藥商等8家業者,共抽驗5個品牌、10件產品。
食安處說明,10件抽驗產品中,「依必朗抗菌洗手露」、「快潔適抑菌洗手乳-山茶花香」、「快潔適小黃鴨抑菌洗手乳」、「Dr’s Formula抗菌洗手乳」、「Biore抗菌洗手慕斯-沁檸橙香」,微生物含量檢驗結果尚符合規定。
知名品牌生菌數超標下架調查
另抽驗「綠的GREEN潔手乳」5件系列產品,其中3件不符規定,包含「綠的GREEN 抗菌潔手乳一植萃配方400ml-清雅槐花配方」(橘色)批號「20200501A」、「20200317A」各檢出微生物含量達220000 CFU/g、98000 CFU/g(手部清潔類化粧品微生物容許量應小於1000 CFU/g),且檢出大腸桿菌(依規不得檢出);「綠的GREEN 抗菌潔手乳一植萃配方400ml-神奇紫草配方」(紫色)批號「20201105A」,也檢出大腸桿菌(依規不得檢出),其餘2件尚符規定。全案移桃園市政府衛生局。
食安處強調,此次違規產品依《化粧品衛生安全管理法》第16、17、18條規定處辦,化粧品販賣業者不得供應、販賣、贈送、公開陳列或提供消費者試用,且化粧品製造或輸入業者應通知販賣業者,並於主管機關所定期限內回收市售違規產品,該違規產品則應沒入銷毀。
食安處提醒,民眾若使用產品後,出現任何不適或非預期反應時,應立即停用並儘速就醫診治,若發現有不良品或發生不良反應,可通報食品藥物管理署「藥物食品化粧品上市後品質管理系統」或撥打通報專線:02-2521-5027。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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