朱培妤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國內三級疫情警戒維持到7月26日,指揮中心也規範民眾外出都需要確實佩戴口罩,違者將會依法開罰;但日前有民眾陳情,指出自己和太太因為天氣熱,因此在車上將口罩拿下來喝水,卻被員警攔查未戴口罩而開罰,可罰3千元至1萬5千元,讓民眾抱怨不通情理,警方則回應表示,已過勸導期,開單沒有問題。對此,指揮官陳時中今(16)日也在記者會中做出相關回應。
2人在車內脫口罩喝水 遭員警攔查吃罰單
日前有民眾投訴,自己與太太到北投的賣場買完東西,2人在車上因為天氣太熱,就拿下口罩喝水,結果卻被警方攔查開罰單,說最重可從3千元罰到1萬5千元,讓民眾直呼不通情理、根本在搶錢,雙方更爆發口角衝突。而北投分局則回應,已經過了勸導期,開單行為沒有問題,也呼籲民眾防疫期間,除非是1人開車,不然口罩本來就是要戴好,就算喝完水也得立刻戴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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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時中:若有喝水必要性 可以稍微拿下口罩
對此,陳時中回應表示,在車內脫口罩等類似情況,還是需要看其必要性,如果是在不能拿下口罩的場所,有喝水的必要性,可能就可以稍微拿下口罩喝個水,「要看一個是故意的行為、一個是生理需要的行為,這確實是要分」,如果他是大剌剌拿下來一直喝,或是只拿下一下子喝口水,還是需要分別。陳時中也說,「夏天天氣炎熱,不然渴死也是一個問題,補充水分是一個重要的事情」,但也重申,類似情況都有強度和故意或是需要性的問題。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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