刮刮樂中5000元 女竟遭彩券行"扣稅"

李盈萱 蕭鈺燁 報導  / 台中市

台中1名蘇小姐,農曆春節期間到台中大里1間彩券行購買整本2000元的刮刮樂,當中刮到1張5000元,她回到原本購買的彩卷行兌換,對方扣稅後給她3980元,事後蘇小姐的同事才告知,5000元內都不用課稅,蘇小姐認為被彩券行騙了,而收了稅金的店家,出面道歉,強調是過年期間太忙,才會出錯,會退費給蘇小姐。

蘇小姐PO出美輪招財圖,不是要炫耀自己中了多少錢,而是要說,自己中了1張5000元的刮刮樂,到台中大里1間彩券行兌獎,卻被女店員說要扣稅,她沒中過那麼高的金額,不清楚扣稅標準,直到朋友告訴她,她才知道原來中5000元不用扣稅,蘇小姐說:「我今天買1整本3萬6,就是已經賠了,你還就是欺騙我。」蘇小姐說過年初一的時候,一次買了1整本2000元的刮刮樂,刮到5000元,隔天再回原本購買的彩券行兌換獎金,沒想到領獎金被扣稅,讓她有種被騙的感覺,民眾說:「我知道統一發票要課稅,彩券的話不知道,我覺得彩券行有點欺騙消費者。」,民眾有的知道5000元不用扣稅,有的不知道,也覺得店家有欺騙消費者。

收了稅金的彩券行承認錯誤,出面道歉,彩券行業者說:「在2月2日那天產生了疏忽,這位蘇小姐如果你有看到新聞的話,請過來跟我聯絡不好意思。」彩券行業者說,過年期間太忙是他們的疏失,更再度強調,台灣彩券官網上有公告,公益彩券中獎金額超過5000元,也就是5001元才會扣百分之20的所得稅及印花稅千分之4,她們深感抱歉,會退費給蘇小姐,律師林瓊嘉說:「不需扣款而巧立名目扣款,那可能觸犯刑法339條詐欺罪,依法可處5年以下有期徒刑。」律師說彩券行的行為,可能觸法了,只是彩券行一個疏失,讓消費者有被騙的行為,還可能要揹上詐欺罪。

點我看更多華視新聞>>>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新聞關鍵字

加入Line好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