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彥廷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華視新聞網》曾報導英國知名雜誌Monocle評比全球25個「最適合居住的城市」,台北入選第10名,Monocle認為台北市的生活品質高,成本花費卻相對平易近人,還有便利的大眾交通運輸系統,不過Monocle也指出城市有待改善的地方,像是台北市的行人安全,仍有加強空間等。對此,台北市政府警察局交通警察大隊今(6)日也發布新聞稿,提醒用路人、行人務必提高警覺,確保行的安全。
入選前10宜居城市 行人安全仍待加強
北市警交大表示,Monocle評比最宜居城市,台北市名列第10名,亞洲國家中僅日本東京與台北市入選前10名。Monocle提到北市入選原因包含,大眾交通運輸系統發達少有誤點、公共自行車站點超過1,000座等,但也提到北市行人路權雖已改善,行人安全仍待加強。
北市警交大依據交通部道安資訊查詢網資料指出,北市今(111)年1至3月行人交通事故死傷人數計594人,較去年同期減少15人,65歲以上高齡行人死傷人數計206人,較去年同期減少14人,顯示北市行人交通安全逐獲改善。
車輛不禮讓行人8多千件 行人違規1萬多件
北市警交大分析1至3月行人交通事故肇事原因,主要為車輛「搶越行人穿越道」、「未注意車前狀況」及行人「未依規定行走行人設施」,並提醒民眾《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相關規定,務必遵守規定確保行的安全。
北市警交大統計,今年1至5月取締「車輛不停讓行人」計8,455件、行人違規計14,011件。北市警交大呼籲,為維護道路交通安全,車輛行近行人穿越道務必提高警覺減速慢行,唯有「車輛慢看停、行人停看聽」,才能有效減少交通事故,確保彼此安全。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03條,第1項規定「汽車行近未設行車管制號誌之行人穿越道前,應減速慢行。」;第2項「汽車行近行人穿越道,遇有行人穿越、攜帶白手杖或導盲犬之視覺功能障礙者時,無論有無交通指揮人員指揮或號誌指示,均應暫停讓行人、視覺功能障礙者先行通過」等。
※《道路交通安全規則》第134條,行人穿越道路時需遵循規定,第1項規定「設有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人行地下道者,必須經由行人穿越道、人行天橋或人行地下道穿越,不得在其100公尺範圍內穿越道路。」;第3項規定「在禁止穿越、劃有分向限制線、設有劃分島或護欄之路段或三快車道以上之單行道,不得穿越道路」等。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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