繳罰單竟收到退款 警:另案申訴一併查出錯誤

徐孟蘭 楊宗穎 謝忠義 報導  / 彰化縣

彰化鹿港一名王先生,因為開車右轉沒打方向燈,被後方車輛檢舉,9月收到罰單後,就乖乖繳了1200元罰鍰,沒想到最近又收了一封掛號信,他以為是另一張罰單,結果竟然是罰單退款通知書,1200元又回到他的口袋,為何能退款?警方說因為一名員警登載的罰單,有另外一件違規案申訴,警方檢查時,發現王先生的罰單日期也錯,再加上違規日和入案日超過2個月,因此無法開罰,一併撤銷退款。

王先生收掛號信收得心情七上八下,因為他9月收到一張罰單,開車經過這個大路口,右轉時沒打方向燈,被後方車輛拍下來檢舉,照片拍得清清楚楚,他也乖乖繳了1200元罰鍰,隔了沒多久郵差又來門鈴。王先生說:「結果拿到的居然是監理站的公文,公文說我這一個罰單,就經過警察局那邊的,確認之後說是免罰的,所以叫我去申請退費,有得撤銷就當作是天上掉下來一個禮物。」

王先生喜出望外,繳了1200元的罰鍰竟然還可以退款,讓他開心得不得了,也想不透怎麼會有那麼好康的事情。彰化鹿港警分局五組組長黃元宏說:「有其他的一個違規人申訴,那我們在查證的時候,發現有舉發未符合程序的狀況,所以我們就一併跟他做撤單的動作。」原來登載王先生罰單的員警當時共處理了3張罰單日期都寫錯被民眾發現提出申訴警方調出來重新審查發現王先生的罰單日期也寫錯再加上王先生5月違規罰單9月才入案寄出也超過舉發期限

彰化監理站副站長陳洽文說:「如果紅單的違規日及入案日,超過2個月以上是不得舉發的。」經過這次荷包失血又回血的歷程,王先生說,他心情忽悲忽喜,以後也會遵守交通規則不要違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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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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