兩樣情!罵「嫁不出去」判罰9千 酸「不嫁人」無罪

陳建邦 王智萱 報導  / 嘉義縣

罵人家「都幾歲了不嫁人」或「嫁不出去」,構成刑法公然侮辱罪嗎?新竹和嘉義法院做出不同判決,嘉義黃姓女子罵鄰居「嫁不出去的女人」,罰9000元;但新竹有男子罵女同事「妳回去拿鏡子看一看,都四十幾歲了不嫁人出去」地院卻判無罪,有什麼不同一起了解。

你今年幾歲啊,怎麼還沒嫁出去,我嫁不嫁干你什麼事。有沒有感受到,女生雙眼透露出的火氣,實在是因為類似的個人話題就像顆地雷。民眾說:「會生氣呀,這算攻擊的言論吧,管我嫁不嫁得出去,又不用你餵,不用你養你管我。」一問就聞到火爆氣味,萬一問錯對象恐怕還會吃上官司。今年初嘉義一名黃姓女子,在自家門前與鄰居吵架,情緒上來一句嫁不出去的女人,還不夠,再罵嫁不出去,連貨都沒人買的女人,鄰居氣得告上法院,連法院也覺得,黃姓女子侵犯了鄰居人格權,判罰9000元。

不過新竹也有一個案例,兩名同事曾有過糾紛,去年11月再度爆發口角,單姓男子當場說出,妳回去拿鏡子看一看,都四十幾歲了不嫁人出去,魏姓同事同樣火到提告,但新竹地院法官卻認為,只是情緒上的用詞不當判了無罪,怎麼兩個雷同的說法判決確天壤之別。

嘉義地方法院庭長兼發言人周俞宏說:「被告除了以嫁不出去的女人,辱罵被害人之外,被告更以嫁不出去,連貨都沒人買的女人來辱罵被害人,所以她已經把被害人貶抑成貨品,所以我們認為她已經貶損了被害人的人格評價。」原來是黃姓女子是把鄰居跟貨物相提並論才會遭判有罪,但敏感的話題,不管生氣與否還是別輕易脫口。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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