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撿到錢可千萬別占為己有!台北就有一名女子把五萬塊現金遺忘在壽司店,在店裡調監視器畫面後,發現有四名年輕人疑似撿到錢還拿出來點鈔,然後匆匆離開。當事人把影片公布後,撿到錢的人立刻把錢拿去派出所歸還,但是警方還在製作筆錄當中。
監視器畫面右下角,一名穿著帽梯的年輕人正在數錢,旁邊還有三個朋友,看起來有說有笑,這群人待不到十分鐘就離開,但是他們數的錢其實是別人掉的。事發地點就在林森北路這間壽司店,一名游小姐到這吃飯,結果忘了拿走裝著五萬元鈔票的紙袋,發現之後回來找錢已經不見,一追查才發現很可能被後面來的四個年輕人撿走。
被害人雖然不願提告,但侵占遺失物是公訴罪,警方會依規定偵辦。失主把影片放上網,有一個自稱是年輕人同事的女子發文,說他們撿到錢 趕著看電影才沒第一時間還錢,後來已經把錢拿去警局,只是侵占可是公訴罪,這幾個年輕人恐怕得吃上官司。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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