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念達 報導 / 台北市
公教人員年金改革自今(107)年7月1日實施,台北市政府負責重審之退休案件達2萬3000多件,截至7月初提起復審、訴願達8600多件,北市府已提供多種方式協助提起復審及訴願。
北市府表示,因年金改革影響退休金所得者,如果要提救濟程序,依規定應於收到銓敘部或本府重新審定函之次日起30日內,繕具復審(訴願)書,經由原處分機關(銓敘部或本府)重新審查後,轉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或教育部提起復審(訴願)。
北市府也指出,退休公教人員除依處分書規定救濟途徑外,人事處已要求各人事機構應設專人協助年改法令說明,並提供救濟之復審書(訴願書)格式等服務。另本府亦請臺北市公務人員協會於市政大樓地下2樓設專區免費提供救濟表格,協助審視退休人員繕具之復審(訴願)書內容;秘書處亦配合設立單一窗口,受理復審(訴願)書收件服務措施。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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