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台首例!苗栗通過《石虎保育自治條例 》

全台首例!苗栗通過《石虎保育自治條例 》 | 華視新聞
苗栗石虎。(資料照片)

蕭元媚 綜合報導  / 苗栗縣

苗栗縣議會今(10)日三讀通過《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成為全台地一個地方政府對單一物種保育特例,歷經兩年三個會期、四個版本的漫長討論,台灣在保育石虎上有了一大進展。

議員連署提案 石虎條例闖關三次終於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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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栗縣議會第四審查小組於11月15協商完成「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草案」,今天送交大會進行2、3讀,藍綠陣營終於達成共識,通過石虎保育自治條例。

這次的自治條例是由議員連署提案,有別於過去由縣府提出皆失敗的兩次草案,這次有議員各自連署,國民黨提出一個版本,另一個版本則由時代力量縣議員宋國鼎、曾玟學、無黨籍黎煥強、陳品安、民進黨羅貴星共同提出,望能有效保護珍貴的石虎。

自治條例規範工程、要求成立保育小組

兩個版本的草案在11月26時於苗栗縣議會第四審查委員會併案審查,經過三小時的討論,終於取得共識,保括第四條苗栗縣政府公共工程限制規模原為「面積1.5公頃或長度2000公尺」以上才需徵詢專家學者意見,經過協調後也加嚴到「面積1公頃或長度1000公尺」以上的工程皆須納入。

除了對於苗栗工程的嚴格規範外,新的條文中也要求苗栗縣政府府應設「石虎保育推動小組」,提供有關石虎保育施政建議,並且將開會紀錄公開資訊上網,供民眾查詢。

全台首設"石虎條例" 苗栗縣長:非常榮幸

曾在任職間兩度提出《苗栗縣石虎保育自治條例》苗栗縣長徐耀昌在通過後表示,石虎讓很多民眾認識苗栗,因此行政部門與民意代表都有志一同的想做石虎保育,但他也提到,自治條例並不會馬上公佈實行,需要送農委會核定和制定相關的細項辦法,徐耀昌說,很榮幸苗栗可以創下全國第一。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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