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琉球又傳騷擾海龜!法籍遊客最高恐被罰30萬

小琉球又傳騷擾海龜!法籍遊客最高恐被罰30萬 | 華視新聞
(翻攝畫面)

曾珮華 綜合報導  / 屏東縣

適逢清明連假期間,小琉球又傳出遊客觸摸海龜,海洋委員會海巡署南部分署第五岸巡隊小琉球安檢昨(3)日下午5點多接獲當地民眾報案,出示一段浮潛遊客騷擾海龜的影片,地點就在小琉球花瓶石附近海域。海巡人員立即動員追查,隨後在附近沙灘找到騷擾海龜的人,是一名19歲的法籍男子,訊後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函送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

19歲法籍遊客:不知摸海龜違法

第五岸巡隊表示,昨天下午有位民眾至小琉球安檢所報案,說自己在小琉球花瓶石附近海域浮潛拍攝海底生態時,拍攝到一男性浮潛遊客出手觸摸騷擾海龜行為,並提供影片,希望能找出影片中的人。

小琉球安檢所受理報案後,立即前往影片拍攝位置附近的中澳沙灘比對追查,最後在案發沙灘發現正準備離開之嫌疑人,為19歲法籍男子,隨即將其帶回實施筆錄訊問,法籍男子表示不知摸海龜是違法。經偵訊後,全案依違反《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函送屏東地方檢察署偵辦。

保育野生動物!騷擾海龜可罰6到30萬

依據《野生動物保育法》第18條規定,不得騷擾、虐待、獵捕、宰殺,違者可處1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6萬以上30萬以下罰金;因而導致野生動物死亡者,可處2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併科10萬元以上50萬元以下罰金。

小琉球地區近幾年保育有成,已是台灣著名保育類海龜棲息地,更有「海龜之島」的美譽,海巡署呼籲前來遊玩的民眾,面對野生動物應把握三不原則「不接觸、不干擾、不餵食」,如有發現疑似非法騷擾海洋野生動物情形,可撥打海巡署「118」專線進行檢舉,共同守護台灣珍貴的海洋野生動物。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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