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詩涵 張春峰 報導 / 台中市
台中有家長,指控一名私立幼兒園的老師,因為6歲女兒罰寫字太醜,就用手拍打小孩雙眼四次,導致小孩眼周瘀青,教育局初步查訪,老師否認動手,在場的其他小朋友,有人說受傷的小女孩是因為要撿鉛筆,撞到桌腳才受傷,由於幼兒園內沒有裝設監視器,家長堅持提告,教育局說,一但有新的事證一定會調查到底。
六歲女童眼周瘀青,家長指控,是幼兒園老師出手打她,女童家長劉媽媽說:「我無法接受的是,(老師)她竟然對孩子施虐之後,告訴孩子說,妳回去不可以告訴妳的爸爸媽媽。」女童家長拿出驗傷單說,老師因為嫌她女兒,罰寫的字太醜,因此出手打小孩的雙眼四次,而小孩也透過錄音,講述過程,當事女童說:「因為我一直跟別人聊天,我就被老師叫起來寫字,老師我的寫字太醜了,然後我就被老師打。」
記者打給被指控的幼兒園老師,她否認動手,當事幼兒園老師曾小姐說:「我有疏失,可是我道歉並不是說,我真的有打這個小朋友。」台中市教育局和社會局都有介入調查,當時問的情況是這樣,台中市教育局主任秘書王淑懿說:「老師的說法就是說,她沒有去毆打小孩子,那個旁邊的同學說,看到案生去撿鉛筆,不小心有去撞到桌角。」
老師說沒有同學說撿鉛筆撞到,幼兒園和家長,各說各話,事發當下幼兒園內也沒有監視器,小孩眼睛的傷是怎麼造成的,現在家長堅持對老師提告,教育局則強調,如果家長提出新的事證,她們也會重啟調查。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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