拯救股市沉?

陳惠敏 蕭若華 報導  / 台北市

  這兩個星期,國內股市大震撼,在華隆集團負責人翁大銘被收押之後,股市大戶雷伯龍周轉不靈,所引發一連串的違約交割案,像是滾雪球一樣的,違約金額一 下子高達九十二億,牽連了三十三家證券商,不管老雷跳票和翁大銘有何關連,這次風暴嚴重曝露了國內證券市場的惡劣體質,股市中長久以來有金主、作手和券商用丙種墊款、人頭戶炒作股票,違法投機,歪風盛行,而主管機關想管、難管,有時候也不願意管,等到破洞百出又來緊急收場,充分顯現了我們的股市,這個重要的經濟環節,已經是弊病叢生。

  九月十六號國內股市爆發鉅額違約交割風暴,由大戶雷伯龍所引發的違約交割金額,高達九十二億,牽涉的證券商多達卅三家,一時間股價大跌,交易秩序為之混亂,表面上這件證券史上最大的違約交割案,是由於華隆集團負責人翁大銘因案收押,使得雷伯龍信用中斷,但是深究其中的原因,與其說是華隆案效應,不如說是股市中的主力,金主和證券商長期結合,操控股票卻又失控的結果。

  回顧過去二十年來,在國內股市稱得上主力作手的不下三十人,他們早年在各種產業界,都是傑出的企業主或是經理人,累積多年的理財經驗和雄厚的財力之後,看準股市中過多的資金追逐有限的股票,於是挾著豐富的人脈和集資能力,在短時間內逢低買進、逢高賣出,賺取瞬間資本利得。

  主力投機搶短線,資金週轉率高,有時股票變現速度趕不上交易速度,要確保市場上的交易信用,背後都必須有金主提供融資,透過丙種圈的仲介,金主將資金放給主力的同時,除了可以賺取高額利息之外,有些靈活的金主還可以跟轎,增加利潤,主力帶著龐大的資金和跟隨在後的客戶,自然成為證券商的財神,券商在業績競爭壓力下,為了賺取買賣手續費,對於下單量大的客戶都給予各種方便,不但不需要徵信或提供擔保,甚至於主動提供丙種墊款和人頭戶。

  就在主力、金主和證券商,交互運用丙種人頭戶緊密合作下,國內股市成為少數大戶個人財力的角力擂台,大戶在進出買賣股票之間,通常都是以小搏大,有十塊錢卻做上百元,甚至上千元的交易,在信用過度擴大,買賣環環相扣的情況下,一旦有人信用不足,資金調度不過來,不能完成交割,便會產生連鎖性的跳票現象,形成股市風暴。

  民國七十六年十二月,美國華爾街股市崩盤,影響國內股市,導致雷伯龍周轉不靈,爆發大信證券違約交割案,金額七億五千萬;七十七年十二月,因為財政部宣佈恢復課徵證所稅,主力亞聚陳操作失利,爆發國展證券延遲交割,金額多達七億五千萬元;七十八年十二月,主力美濃吳操作失利,爆發太平洋證券違約交割,金額二十億五千萬;七十九年五月,國內股市重挫,長信王操作失利,爆發亞洲證券違約案,金額五億元。

  而面對這次雷伯龍的違規交割風暴,政府照例也採取整頓措施,司法部門收押雷伯龍,約談主力、營業員,調查丙種墊款、人頭戶之外,證管單位也勒令國華、三和、安和、大新、真誼、大吉利和金圓環等七家券商停止營業,並且進一步盤查各涉案上市公司董監事持股比例,接著財政部也要求機構投資人進場護盤,並且提高融資融券的限額,不過這一連串的措施,似乎仍然緩不濟急,因此如果要趁機健全股市,勢必要全盤徹底改變國內股市和投資人的心態。首先國內大部分上市公司本身的體質相當脆弱,加上董監事全是公司自己人,使公司營運績效,財務狀況不夠公開,公司的大股東又經常為了個人利益,與主力結合炒作股票,所以如果賺錢永遠是他的,虧損永遠是小股東的。

  其次就是遏止作手炒作股票的兩大方法,丙種墊款和人頭戶,固然財政部已經將合法融資額度限制,提高到萬元,但是對於某些大戶仍然不夠,或者因為時效上或手續上不夠迅速,太過複雜,但是如果能夠降低丙種資金,在市場上的影響力,或許人頭戶也會隨之減少。

  而無可諱言的國內股市百分之八十以上是散戶,相對於主力的龐大人脈和金脈,散戶成為股市中的弱勢,面對主力在股市中的翻手雲覆手雨,基本面,技術分析似乎起不了作用,長期下來已經養成聽消息、搶短線的投機心態,所以政府是不是能趁這次整頓股市,清除投機主力,引進機構投資人,改善交割制度,健全法令,就全賴政府改革的決心和毅力了。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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