徐筠庭 綜合報導 / 台北市
每天上班超多事情要做,叫苦連天?忙不完又要把工作帶回家?1111人力銀行調查「上班族工時暨加班現況」,發現有41.6%上班族認為工時過長,另有67.8%則每個月都要加班,而平均加班時數為21.6小時。人力銀行也調查,有38.4%的人需要把公事帶回家處理,其中以「營建不動產」及「貿易流通業」2大產業為代表。
「職場夾心族」 基層主管加班頻率居冠!
根據1111人力銀行調查顯示,有41.6%上班族認為本身工時過長,但有56.4%認為工時剛好,滿意目前工作狀態。而調查對象中的上班族每天平均工時落在8.8小時,與目前《勞基法》規定的每週工作總時數不得超過48小時相去不遠。調查指出,有32.2%受訪者每個月「不用加班」,另有67.8%則每個月都要加班,而平均加班時數為21.6小時。
人力銀行透過「職階」交叉分析發現,擔任「基層主管」最難為,加班的頻率及時數,高居各職階之冠,成為最辛苦的「職場夾心族」。1111人力銀行媒體中心總經理何啟聖表示,依照勞動部每年彙整OECD(經濟合作暨發展組織)主要國家工時資料進行國際比較,我國全時就業者主要工作的每週經常工時,2018年為42.2小時,排名12;墨西哥與土耳其每週48.8小時並列第1;智利46.7小時第2;新加坡45.8小時排名第3。
調查:一例一休修法改善當今工時狀況
整體來看,台灣勞工每週經常性工時由2016年43.3小時降為2018年42.2小時。同時從本調查亦反映出,隨著一例一休實施至今,其修法效益已漸漸顯現,當今職場工時狀況已漸趨改善。何啟聖表示,從調查中顯示,有高達6成8受訪者,每個月都要加班,平均每月加班21.6小時,遠遠低於《勞基法》規定之每月加班時數上限46小時,說明雖然有加班事實,但加班時數並未超出法定標準,多數企業都能遵守法規,不敢踰越法界紅線。
下班時間也要工作!38.4上班族帶公事回家
此外,究竟有多少上班族被「責任制」所牽制?根據調查指出,有38.4%需要把公事帶回家處理,其中包括11.9%是「經常如此」,平均每週需要多花5.7小時在家處理公事;另有61.6%則表示不需要在家辦公。又進一步追問需要把公事帶回家的原因係「工作型態所需」50.0%、「工作量太大做不完」41.0%及「下班後主管用通訊軟體指示交代」27.5%。又從「產業」交叉分析發現,經常把公事帶回家的兩大產業以「營建不動產」及「貿易流通業」為代表。
調查也發現,有高達5成2的受訪上班族曾遭受過「加班卻沒有加班費」的不合理對待,但意外的是,多數上班族都採取消極作為,包括「只能配合公司指示」66.8%及「可以補假但不能補薪」22.1%。何啟聖分析,多數勞資雙方都誤解了責任制的定義,根據《勞基法》84-1條明訂適用責任制之高薪白領監督管理人員,必須是經常性每月薪資15萬元以上、且是「監督、管理人員」,2條件缺一不可,因此僱主貿然以責任制規範員工可能有觸法之虞。
新聞來源:華視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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